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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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实验室经费管理与审计制度
更新时间:20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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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原则
实验室经费的使用,一千元以下开支由实验室主任负责;一千至九千元的开支需经过实验室主任等实验室管理班子共同决定;九千元以上的开支须经过实验室经费使用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实验室运行经费使用原则
运行经费用于实验室公用设备的运行、维护、更新、以及实验室日常开支。若当年的运行经费有剩余,在下一年度的运行经费下拨之后转入实验室建设经费;
三、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原则
1.青年教师科研启动;
2. 资助实验室新的学科发展所需的实验仪器的发展;
3. 研究课题补缺:在某些研究课题的执行中出现经费短缺,实验室将酌情补贴,以使研究课题顺利进行。申请补缺的课题负责人须向实验室经费使用指导委员会递交课题经费使用明细表、原项目申请书和补缺申请书,实验室将在委员回讨论后决定是否补缺;
四、实验室科研经费一般用于下列项目:
1.课题组科研工作直接使用的小型仪器、材料、化学试剂;
2.课题组成员必要的业务出差、参加学术会议(限国内)费用;
3.协作加工、测试费用、资料费;
4.客座人住宿、市内交通、津贴费用;
5.公用仪器的运行费;
五、实验室对各项研究课题的进度定期检查,课题结束时,应提交研究报告和经费使用报告;
六、审计原则
实验室主任根据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经费使用要求,负责实验室经费使用进行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报送实验室管理班子与实验室经费使用指导委员会,学校财务部门、科研主管部门及课题资助部门负责监督与必要检查审计与复审工作。